文档介绍:劳动仲裁答辩书答辩人:被答辩人:赵木木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履行劳动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被答辩人赵木木于入职答辩人处,任编剧一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被答辩人的各项申请都与事实不符。由于被答辩人旷工及离职给答辩人带来损失,答辩人要求其予以赔偿。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发20xx年8月工资3500元整、9月份工资1845元及20xx7、。,;8月23前考核分为100分,23号后为50分(因工作失职直接导致公司损失11680元)-5日请假未果便擅自不来,连续旷工达三天以上,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按自动离职处理,但被答辩人事后又要求来公司上班,且同意旷工处理,接受公司进行为期下个月停职学习的安排。但是,该学习被答辩人也没有按期完成,且在学习期间不恰当地提出离职要帮朋友拍摄影片,至本职工作于不顾,因此,答辩人依据公司规定扣除了该月工资,并追究其旷工给答辩人带来的损失(需斟酌用词);,20xx7、8月份被答辩人不存在加班的事实,要求加班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需用制度规定予以佐证)。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交至的社会保险金及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6款的规定,被答辩人必须在正式录用的同时,如数按期提交并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手续和保险统筹缴纳档1/11案转移手续,并积极协助答辩人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被答辩人未能提供以上档案,导致其社会保险金无法办理,该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但是,答辩人仍然在每月的工资中依照应交保险金额如数支付给了被答辩人,以补偿其以其他名义补交社保的损失。如果被答辩人坚持要求答辩人帮其补交社保的申请,必须将这部分收入退回。三、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至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入职,于签订《见习协议》,后于20xx年10月8日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一份,因此,完全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请仲裁委依法驳回其申请。四、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至应休未休的年假补偿金与事实不符。依据答辩人公司的相关规定,必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才能享有带薪年假。被答辩人实际入职时间为15个月,因此,不享有带薪年假。五、被答辩人要求补发未发的年薪8000元没有事实依据。六、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因单方违约离职按基础工资的20%承担赔偿金计。(证据:劳动合同条款、保证书条款)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申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其申请。答辩人日期: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对补偿、赔偿的条款内容,第三十四条员工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并按以下规定处理。2/,除相关费用自负外,还应按服务期间所取得薪资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虽经同意而提前离、退职,但按规定仍属于违约行为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2)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或即辞即走,或自动离职的;(3)所负责工作交接不清、公司财物移交不齐全而未经同意擅自离职的;(4)在工作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等本规定第十六条行为之一而被辞退的。:(1)招聘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的其他费用。第三十五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自动离职或虽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属于即辞即走)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补偿金。,需交纳补偿金3000元;,需交纳补偿金2000元;,需交纳补偿金1000元。一、有关薪资问题(每月工资条应发合计均不同,即体现了每月绩效考评的实际结果),并同意可根据公司规定予以重新调整或进一步协商,即意味着其愿意接受低于3500元/月薪资,见附件职位申请登记表。3/11(1)事实上其在公司工作长达17个月之久并按月考评领取工资期间从未提出异议,即便最后离职也实系其推荐并一手撮拍摄仪器租用协议发生纠纷不愿担当而逃避责任所为,并非薪资所引发,不然也应在期满一年时提出异议,甚至辞职。(2)申请人在其申请书请求事项也证实其薪资已有约定俗成:a、补发8月工资3500元;b、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计5250,即3500元/月。《劳动合同》第五章对劳动报酬作出明确规定和约定:(1)《劳动合同》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员工薪资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