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离职申请书所属公司:部门姓名职务入职时间离职原因本人签名日期(以下部分为公司填写)直属上司意见面谈意见:同意离职日期:签字:日期:部门领导意见面谈意见:签字:日期:人力资源部意见面谈意见:同意离职日期:签字:日期:总经办意见面谈意见:签字:日期:填表说明:1、员工提出离职,部门领导必须安排面谈、了解原因,并填写意见。2、《离职申请表》书面递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间作为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时间。3、按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员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3天后可以办理离职;正式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一个月(30天)后可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必须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领导同意方可提前办理。非主动离职的员工除外。4、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先完成工作交接,未完成交接者公司有权不予办理。5、此表格填写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