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技术的价格与支付方式
年收3亿技术提成费日本松下11年掏空小天鹅?
无锡小天鹅与日本松下电器走过了11年的合资历程。最能品味个中滋味的恐怕要数小天鹅集团董事长王锡林了——跟许多中方员工一样,他对松下的两个合资企业多年来的经营迷局由不解到不满。
“11年来产量、销量节节攀升,可利润却连年亏损,如今无锡冷机资产殆尽,无锡冷压早在2005年就已资不抵债。”2007年3月16日,王锡林神色凝重地告诉记者:“这种状况很不正常,我们已要求松下把亏损的原因解释清楚。”
据小天鹅方面转述,松下方面将合资企业亏损的原因归咎于原材料上涨、销售不畅、销售价格下降等,但这个理由难以令人信服。小天鹅的人举了个例子——同为外资品牌的西门子冰箱,这几年赚得盆满钵满。同样怪异的是,正是在无锡冷压一位松下董事抱怨"中国是世界上压缩机卖得最便宜的国家"的2002年,无锡冷压却实现了十年中惟一的一次盈利。
尽管小天鹅在无锡冷机和无锡冷压中的投资几乎全部打了水漂,但它的合资伙伴松下却每年从合资公司获取稳定的收益,收取技术提成费就是松下最重要的收益来源之一。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得的资料显示,从1996年到2006年的11年间,松下共从无锡冷机收取技术提成费(工商登记资料中为“技术转让费”);从1997年到2006年的10年间,。11年来,尽管两个合资企业亏损累累,。
早在1995年合资企业筹建之初,在《合资合同》的《技术转让合同》,松下就已埋下了伏笔:无锡冷机“同意向松下支付按本合同制造并且在中国国内外销售的所有‘合同产品’的’销售价格’%的技术提成费”;无锡冷压则需按压缩机销售价格的5%向松下支付技术提成费。
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合资企业的亏损额如滚雪球般扩大,但由于无锡冷机和无锡冷压的产品产量、销售额不断攀升,松下获得的技术提成费却水涨船高。
11年时间过去了,在小天鹅的现任管理层看来,松下在合资企业的做法却并不合理。“你说你的技术好,你的技术先进,为什么没有给企业创造利润?企业亏损累累,说明你的技术不先进,凭什么收取技术转让费?”王锡林说。
本来作为附件的<技术转让合同>的"合同期限为10年",因此到2005年两企业的<技术转让合同>就已期满。然而松下在无锡冷机和无锡冷压的"亏损"游戏却并没有因此收场,为了继续获得高额技术提成费,2006年5月和6月,松下派驻合资企业的总经理竟在既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又没有向作为合资公司法人代表的董事长报告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擅自与松下冷机株式会社续签了冰箱和压缩机的<技术转让合同>,并将两份合同的签署时间倒签为2005年1月1日和4月1日。
第一节技术的价格
一、技术价格的概念
WIPO编写的《技术贸易手册》中对技术价格的定义:
技术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取得技术使用权所愿意支
付的、技术供方可以接受的使用费的货币表现。
二、技术价格的构成
1、转让成本(Transfer Cost)
转让成本是指供方为了签订和履行该项技术交易合同
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2、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分摊(R&D Cost Amortization)
3、利润补偿(pensation)
预期利润:使用这项技术所能获得的实际经济效
益,这是技术价格高低的决定因素。
机会成本
三、国际技术贸易作价原则
1、利润分享原则(利润分配原则)
利润分享原则(LSLP原则, 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许可方所取得的技术使用费应占被许可方使用技术后所获得利润的一定份额。
供方分成率在16%~27%之间较为合理,不宜超过30%
2、许可方作价原则
(1)收回技术转让的转让成本
(2)收回部分技术开发成本(沉没成本)
(3)机会成本
(供方因转让合同技术而失去的合同许可地域的市场销售利润。)
(4)所承担的各种费用(税费、风险费用)
(5)要求得到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