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管理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编制工作文件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工作文件以中文为准,文件发出后,组织者不得擅自变更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工作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名称、范围等。项目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须知。明确设计单位资格审查标准,项目设计程序和日程安排,送件要求,奖励方案及其它需说明的事项。设计项目任务书。明确现状情况说明、规划设计原则、规划控制和成果要求等内容。附必要的规划设计基础资料。二、 发布信息组织者公开在媒体上发布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信息,邀请若干个设计单位参加。三、 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组织者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规划设计单位。参加的设计单位应向组织者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说明;近几年来承担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及其质量情况;针对项目任务书编制的工作大纲;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历和主要相关作品。四、 现场踏勘和答疑发放征集、招标、竞赛、咨询工作文件及有关资料,配合设计单位现场踏勘,调查现状。组织设计单位对征集、招标、竞赛、咨询工作文件进行答疑,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发各设计单位。五、 规划方案文件编制和成果报送设计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工作文件要求编制规划方案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其中一份应加盖设计单位法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按规定时间、方式与其余文件送达。六、 规划评审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前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项目代表(最多I人)和有关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成员的人数、资历及专业结构组成应与规划项目相适应。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与规划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评审会由评委会成员和市有关部门参加。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书,对推荐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通知评审结果。评审会结束后,组织者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评审结果。七、 规划成果验收参加城市规划方案征集、招标、竞赛、咨询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在指定日期内将规划设计成果交给组织者。规划设计成果所有权归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