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州师范学院文件泉师院团〔2007〕1号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团委会、各二级学院团委会:一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成才,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团学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评选表彰2006—2007学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一)优秀团员的评选:1、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勇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知荣明辱。2、严格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积极,成绩显著。3、热爱专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或工作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成绩显著)。4、自我要求严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奉献,讲文明礼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好评。5、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学术交流、艺术节、“挑战杯”竞赛、专业素质能力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竞技大赛等活动。6、在校、院各项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能为“文明学校”及迎接各级各类评估工作作出贡献。(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除基本具备上述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学校各级共青团工作的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一定的感召力,工作积极主动,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并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2、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善于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能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在团员和团干部中起表率作用,不计较个人得失。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所在团支部在创建“文明学校”的活动中工作出色,表现突出,取得好成绩。(三)先进团支部的评选:1、团支部活动能深入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能组织好团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支部班子健全,有坚强的战斗力,对团员青年有号召力。3、支部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服务同学。4、所在的班级具有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并具有敬业、文明、勤奋、开拓的优良作风。5、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团员在青年学生中模范作用发挥突出。6、团内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效果好,有健全的团内工作制度,严格的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7、能围绕学校及所在二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支部活动,在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能为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做出贡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8、“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每学年每个支部至少推荐5名以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