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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规范运行与管理.doc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0/4/12 文件大小:1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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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作社规范运行与管理摘要: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专业合作社模式的探讨,分析我国烟农生产的现代化管理运行模式。在我国,买方政府垄断下的烟叶生产模式制约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壮大,通过组建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使得烟农得到更有效的生产服务,从而达到减工降本,提高收益的目的。而烟农专业合作社也通过发挥“竞争尺度”的功能,来改变烟草市场的不均衡。关键词:烟叶生产;综合服务;买方政府垄断;竞争尺度;专业合作社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提高农民收入做出了显著地贡献。合作社,在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当前,我国的烟草农业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烟叶生产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基于此,许多烟叶产区纷纷引入了农民合作社制度,探索建立一种成熟的烟叶合作组织形式。烟叶生产是一种上游市场订单、下游专卖管理的特色农业产业,其合作组织职能定位与一般的农业存在较大差别(王丰,2009)。由于烟草行业具有的计划经济属性,其不存在市场“销售难”的问题,而应更多地体现在专业服务上[1]。本文就烟农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以及发展模式展开讨论,结合国外烟农合作组织的发展经验,探究我国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道路。 1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定位与模式选择 “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形态,合作社对内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就烟农专业合作社而言,由于不存在烟叶市场“销售难”问题,更不能定位为赚钱合作社,而应该是省钱合作社,即通过组建烟农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达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的目的。 ,生产型烟农专业合作社便于操作与控制、产权关系相对明晰、效果立竿见影,因此,更多人倾向于选择生产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然而,由于生产型烟农合作社具有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相抵触的可能性,以及“搭便车”等公共问题,我们更应把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的中心模式。另外,在服务型的合作社模式中,我们要组建从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等多个生产环节都能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团队,从多方面提高交售烟叶的质量及分级率,降低烟农的生产成本,间接提高烟农收入。 2烟农专业合作社利益主体的博弈获利空间的存在使得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与发展成为必然,但是这些“潜在利益”的实现则得益于利益主体基于利益获取的博弈[2]。 ,博弈的参与人有:烟农、烟草公司和当地政府,这三方利益主体。烟农是烟叶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同时也是合作社最直接的受益人。随着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烟地的流转,烟叶生产的规模化种植程度越来越高,原本传统模式下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规模化种植的需要,从而催生出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另外,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使得从事烟叶生产的重担都落到了农村留守的劳动力人口以及老弱妇孺的身上,也从另一反面催生了专业化用工的需要。烟草公司是引导和扶持合作社成立的主要力量,专业团体的组建以及先进技术的提供都是由烟草公司来完成的。烟草公司也是合作社利益的直接受益人。随着烟草行业“532”“461”战略计划的实施,各烟草公司都将迎来一个大品牌时代的到来。品牌结构的调整必然需要高质量的烟叶原料以及稳定的原料来源,然而原本传统的粗放型的烟叶生产经营模式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各烟草公司发展壮大的目标。而对于第三方利益主体,当地政府而言,更多的是在土地流转、技术培训、普法宣传等方面提供帮助,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也能给政府带来一定的政绩与可观的烟叶税收。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随着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深入推进,专业化服务的需求旺盛,烟农专业合作社具备了制度创新的“潜在利润”,烟农事实上已承担起烟农专业合作社制度创新“初级行动群体”的角色而烟草行业也已经承担起制度创新“次级行动群体”以及“大力推动者”的角色[3]。 [4] 烟农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加入或退出烟农专业合作社,因此对于烟农而言,他的决策空间是(参与,不参与)。对于烟草公司以及政府来说,二者的利益往往趋同一致,作为一个博弈主体,他的决策空间是(引导,不引导)。烟农如果不参与烟农专业合作社,在烟草公司引导、合作社成立的条件下,烟农就无法获取低于市场价的专业化服务以及国家、烟草部门的相关优惠政策,其利益就会受损,在烟草公司不引导、合作社成立的情况下,其利益也会受损。但显然此时烟农只是无法享受低于市场价的专业化服务,不会有优惠政策方面的损失。烟农采取“不参与”策略,无论烟草公司引导与不引导,所得支付都为0。如果烟农选择“参与”策略,则烟草公司引导所导致的烟农收益显然大于不引导所产生的烟农收益,多出的收益主要表现在烟草公司引导所带来服务补贴、优惠政策等方面;在烟农“参与”的情况,行业通过“引导”,保持在烟农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