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暂行)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
(一)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委托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六)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医学院或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七)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分办法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科研成果分两部分组成。
(一)智育成绩计分办法
智育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科研成果分两部分组成。
1、课程成绩分
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分=
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班级中的成绩排名分。分值为100至0,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的百分排位为100,最后一名为0。该百分排位的分值在任课教师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2、科研成果分
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论文摘要、综述、活动报道、号论文、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①论文分数=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核心期刊目录及JCR分区以学校当年度公布最新版的为准),在1区、2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3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为80;在4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为40;在一类核心刊物发表的每篇为20;在二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为10。其他刊物不作为计分对象。
③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为:
按论文署名分摊记分,若导师在署名中排第一位,则署名第二的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
一人独立完成,合作因子为1;
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
三人以上合作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i≤N-2时 ai=;
当i=N-1时 ai=-3×;
当i=N时 ai=-3×。
(其中N为作者总人数,i为作者排序,a为合作因子)。
九人以上合作的,前九人按总数九人套用上述公式;从第十作者开始,不予计算合作因子数值。
(2)论著计分方法
按下列分值计分:
①专著: 每万字1分。
②编著: 。
③译著: 。
字数计算以版权说明为准,未说明的可以平均计算。
(3)发明专利、应用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