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一、程序 1 .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 分口负责人初审------ 营业厅负责人核实------ 中心主任审批-------- 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 财务科支付 2 .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 营业厅负责人初审------- 中心主任审批------- 财务科支付二、提取所需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 、出国、出境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 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去管理中心办理。(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 )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 6月 30 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 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 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 % , 比现行的商贷利率 % 低了近一个百分点, 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 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 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