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待处理品)的管理。三、内容 1 、职责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管工作。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待处理品由成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原材料的入库。 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应做出“待验”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采购部开具“采购收料通知单”交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成品入库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晒,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 10~20 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 6层; 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整齐码放,小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小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4 、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