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茂名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实践和经济建设,努力撰写学术论文,促进学术水平、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繁荣我市科技事业,推动科技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参加评选的论文内容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领域,包括本学科或与之相近、交叉领域里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成果;有独特见解的调研报告、综合性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不含学术专著、工作总结和教材)。所报送论文为能够自负文责的论文;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国际、全国、跨省(自治区、直辖区)及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4、在茂名市科协及所属各学会(含协会、研究会,下同),各县(市、区)科协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二、评审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分三个等次:
1、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即理论上、技术上在,对科学技术发展或经济建设具有重大作用。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
⑵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实践证明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⑶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区)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
2、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即在学术上有一定的重要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较高的技术经济价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⑵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即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一定的技术经济价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某个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⑵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茂名市科协、市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此外,凡在理论上、技术上有重大发现或创造,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特别重大作用的学术论文,必要时可评为特等奖。
三、申报规定
1、申报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本办法《评选范围》的要求。
2、申报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作者是市级学会会员的向所在市级学会提出申请,是县(市、区)级学会会员的向所在地县(市、区)科协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该论文符合《评选范围》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市级学会、县(市、区)科协审查同意后,发给“茂名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表一)、“茂名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附表二)。无参加学会组织的个人可通过茂名市科协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经主管部门签署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后向茂名市科协(学会部)申报。
3、申报论文作者填写“茂名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交所在单位签署论文真实程度及保密等级意见。同时,聘请二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