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婚姻继承法复习.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婚姻继承法复习.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3/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婚姻继承法复习.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名词解释题 1. 分别财产制: 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 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违法行为 : 指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结合。 : 指成对的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 : 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 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为血亲 : 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 8.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9. 无效婚姻: 指男女***已成立的婚姻,因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或形式要件而被依法宣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10. 可撤销婚姻: 同上 11. 家庭暴力: 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2 .离婚损害赔偿: 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13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14 .继父母与继子女: 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15. 亲等: 中外法律上计算亲属引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 16. 拟制血亲: 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17. 收养协议: 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有关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8. 代位继承权: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19. 转继承权: 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财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20. 法定继承权: 又称无遗嘱继承。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等,均按法律的直接规定予以确定的继承方式。二、简答题 A. 双方均自愿离婚; B. 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 A. 工资、奖金,以及工资、奖金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 B.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C. 知识产权的收益 D. 其他共同财产 A.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C. 符合一夫一妻制 年新修改的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的情形有哪些? A.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 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D.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 年的; E.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F.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A. 当事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 B. 必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 C. 必须双方完全自愿 D. 必须非近亲属 。 A. 离婚是指合法婚姻的解除;无效婚姻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被宣告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B. 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无效婚姻的原因则发生于结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