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万科假日风景客户签约付款须知
客户支付购房款项,请遵守本须知有关办理程序,以方便操作、节省时间。
付款方式:
一、
现金:
1、
用现金方式支付房款,应由购房客户本人自行交纳,并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2、
若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付款的,代理人必须出具本人及委托方的身份证件和委托方签署的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还需出具代理人签署的付款确认书。
二、
个人银行卡:
 
1、
我公司可受理本市银行发行的各类银行借记卡或贷记卡。
 
2、
使用的银行卡应是购房客户本人所有。若使用他人所持有的银行卡付款,须出具银行卡所有人签署的付款确认书及其身份证件。
 
注:
银行卡的使用可能会因银行系统及网络故障,银行政策,规定等原因导致客户付款不能实行,对此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签署合同:2005年4月12日,9:00-17:00
三、
转帐:
 
1、
款项由客户本人帐户汇入我公司帐户的,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须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
 
2、
款项由企业汇入我公司帐户的,除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外,还需出具该企业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付款确认书。
 
3、
款项由他人帐户汇入我公司帐户的,除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外,还需出具汇款人签署经客户本人签字确认的付款确认书及其身份证明。
 
4、
同城汇款的,客户在开取发票时,需出具该付款确认书及身份证件原件;异地汇款的,客户在开取发票时,需出具付款确认书及身份证件的传真件,原件(除身份证件外)应在一周内寄至我公司。
四、
票据(支票、汇票、本票):
 
1、
客户以票据方式支付房款的,必须将“出票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用途”填写完整。票据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