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福利、工资、津贴和奖惩制度一、员工福利(一)社会保险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二)津贴与补贴 1 、通讯费及交通补助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外勤人员享有,行政人员不享受通讯补助。 2 、法定福利转正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 3 、节日福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春节等员工生日,在当日送上由总经理签名的生日贺卡和 100 元现金; 5 、带薪休假福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员工; 6 、旅游奖励公司除每年组织三次全体员工外出旅游活动外,对业绩优良的员工每年再奖励一次到两次外出旅游。二、工资、津贴和奖金(注: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 (一)工资和津贴公司于每月 8 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 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二) 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 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三) 公司在年度结算后, 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在一年中的表现给予奖金。三、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公共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 、嘉奖; 2 、记功; 3 、晋级; 4 、授予荣誉称号。第三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以下五种: 1 、罚款; 2 、警告; 3 、记过; 4 、降级; 5 、除名。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 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 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 、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或利润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 、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本公司任职期内,获取专业证书资质者。 4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 、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 、具有其他功绩,行政部评定应给予奖励者。第五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行政部推荐, 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行政部落实执行。第六条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第七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 经调查核实后, 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罚款 200-2000 元警告处分或开除: 1 、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漏给外公司人员者立即开除。 2 、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着,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3 、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犯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 、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 、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 、无故旷工者。 9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者。 10 、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