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办事指南为使会员能更加明确办事注册事宜,结合我市行业基本情况,参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25号令)、《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指南。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资格一、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者经依法认定、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  3、专职在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二、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表1)贴照片。此表内所有栏目均为必填事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栏需主任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二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一式两份,表内需证明人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公章;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提交注册申请表时,需出示该申请人的全科合格证原件,以便审核;4、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一份。提交申请表时,同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核;  5、申请人最高学历证复印件一份。提交注册申请表时,同时出示申请人最高学历原件,以便审核;  6、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交注册申请表时,需提交此劳动合同的原件,以便审核;  (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一份。提交注册申请表时,需提交此证明的原件,以便审核;  8、会计师事务所为该申报人办理的“五险一金”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交注册申请表时,需提交此证明的原件,以便审核;  9、一张一寸免冠照片10、在提交注册资料同时,需在会计行业管理网同步操作;三、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办理流程:1、注册申请人通过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向市注协提交申请材料。2、市注协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其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3、市注协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注协分管秘书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4、市注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若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会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四、对于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