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章证照管理规定.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章证照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3/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章证照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生效日期: 2013 年 04月 01日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第一章印章、证照的管理第一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各部门章等印章;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卡) 、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第二条公司的印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交他人托管,印章的保管要安全。如果需要使用非部门章,需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登记单》。第三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卡)、税务登记证(含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其它证照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第四条各子公司必须按照各地有关部门(工商局、税务局等)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五条按印章、证件的类别建立独立完整的《印章、证照使用管理登记单》。印章、证照使用前应登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用途等。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共同使用。第七条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本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抵押, 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借款。第八条各子公司、部门现行的印章、印鉴未经集团批准和授权,不得擅自重刻、复制、注销。如需启用新印章、印鉴,必须经集团同意和授权。第九条各子公司、部门责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证照签订各种假经济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证照进行违法活动等等。第十条各子公司、部门印章、证照丢失时应立即向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重新刻制。第十一条各子公司、部门必须明确各印章、证照管理责任人,并将其名单上报行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生效日期: 2013 年 04月 01日政管理中心备案,如责任人发生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管理中心。第二章介绍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开具。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在开具介绍信时,应对事由把关,难以把握的事由,应请示公司领导后再决定是否开具。第十四条下属单位转介绍信,应持该下属单位介绍信办理,并将该下属单位介绍信贴在存根处。第十五条严控开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如确需开具,当事人应书面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开具;事后,当事人要书面报告使用情况。第十六条介绍信开具后,如因情况变化未使用,应退还保管人员,由其贴在原存根处,并注明原因。第十七条介绍信存根应存档备查。第十八条责任:各下属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一旦发现和查出, 根据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章使用第十九条对于重要文件,如合同。协议、对外承诺等文件,必须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管理登记表》,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第二十条常规用印或领导已签字,内容不变,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印章使者携带文件到印章保管者处登记。保管者要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对有关疑点进行询问, 无疑议后可简化用印手续,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登记单》,由印章管理者加盖印章。第二十一条正常情况下印章或证照严禁外携,如有特殊需要,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使用人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管理登记表》,由部门主管、 COO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