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扬广府法〔2017〕17号关于上报区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申请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陵新城,各园区,区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组织编制《扬州市广陵区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请各单位及时上报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的指导思想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应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着重选择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政府全局出发,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促进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二、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的范围1、法规和规章等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2、本区实际工作迫切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来调整某一社会关系,且制定的条件比较成熟,并有一定法律依据的;3、原由有关单位起草、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现清理后需重新修改施行的。三、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的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在本单位所涉及调整的各项社会关系基础上,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立项范围,编排出2018年度本单位需要提请区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项目;2、各单位填写《区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申请表》时,请结合《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扬广府办〔2017〕88号)附件2中明确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3、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并明确具体调研起草时间和送审时间,经审定后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凡未确定调研起草时间、送审时间的,一律不予立项;4、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区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作出必要的书面说明,于2018年1月15日前书面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档,邮箱:glqfzbgs@,无立项的零填报。联系人:童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