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精选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点体会汇编依法治国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项伟大工程. 要顺利实施这一工程,首先必须对依法治国概念有一个全面了解, 对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法治理论有一个正确把握。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大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急需的法律制度上继建立起来, 并初步形成了体系。然而, 若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要求而言, 现有的法律制度还是很不完备的。例如,调整社会主义经济行为的法律比较健全, 但调整社会主体政治行为和文化行为( 如宗教行为) 的法律尚有很多空白; 调整社会群体行为和社会个体行为的法律相对较多, 但调整国家行为的法律则较少。此外, 现有很多法律制度内容也需要修正和补充。上述情况有明,我国社会主体无法可依的状况虽已初步得到缓解, 然而却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 就必须在根据社会生活实际需要立法的同时, 也要考虑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自身的需要来立法, 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尽快完备起来, 而且可以发挥出法律制度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超前指导作用。一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是一个主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搞清依法治国的主 2 体, 是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依法治国过程的首要环节。依法治国的主体可分为三大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依法治国的权力主体——全国人民。这是最高、最终、最根本的依法治国主体。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离开了人民, 依法治国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主体,因而也就不可能获得成功。第二个层次是依法治国的领导主体——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优秀代表,其基本职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带领全体人民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乃是实现依法治国方针的关键。第三个层次是依法治国的操作( 或执行) 主体。主要包括七种国家机构,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七种国家机构分别具有不同职能, 共同完成着依法台国的历史使命。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法 3 治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以及应当由其行使的依法治国的其他职权。依法治国的上述主体不是互相孤立,而是互相联系的。第二、三个层次的主体都必须服从第一层次的主体——全国人民, 如果违背了全国人民的意志, 也主不不可能发挥出依法台国的功能;同时,作为依法台国的最高、最终的主体——全体人民,又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才能集中效地发挥依法治国的主体作用,行使依法治国的权力,其中,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乃是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台国的关键,而各种国家机构乃是保障全体人民行使依法治国权力的根本手段和工具。二依法治国是依法民主与依法专政的统一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国家是由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构成的。一方面, 国家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民主, 另一方面,国家又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结合便成为国家。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 依法治国亦有两方面的任务: 一是依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