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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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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正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69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第三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四)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织起草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七)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十八)承担上级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二十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