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樟市场监管执罚告字〔2018〕11号当事人:名称:永泰县美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号:350125100013779住所:永泰县樟城镇杨梅路华生大厦二层7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智能锁、保险箱、门窗、楼宇智能设备、卫生洁具、厨房设备、钢筋水泥批发、零售法定代表人:何法艮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关于永泰县美博建材有限公司吊销执照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当事人已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履行年报义务、缴纳社会保险义务和未依法申报纳税,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已停止经营,通过对当事人调查,证实当事人于2014年10月至今自行停止经营。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证明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2.《永泰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列入清理吊销对象的17户企业纳税情况的函》,证明当事人为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非正常户;3.《关于审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函》,证明该企业近两年以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现场笔录》、照片和见证人身份复印件,证明该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从2011年2月至今未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核查函退件,证明当事人不在其登记的住所;、年报信息,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及两年以上未履行年报义务。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成立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