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华大学MPA教育2009年春季学期MPA课表1稿(2007级-发改委班老生)上课时间:4月13-5月22日上课地点:公管楼423教室星期时间一二三四五六日上午行政法课序号1田思源8:45~12:00发展规划:理论与实践孟延春/杨永恒等8:45~12:00公共危机管理与决策彭宗超/薛澜8:45~12:00城市规划与发展谭纵波/刘志林8:45~12:00不正式排课可安排《专题》课程的系列讲座下午发展规划:理论与实践孟延春/杨永恒等2:30~5:45公共危机管理与决策彭宗超/薛澜2:30~5:45城市规划与发展谭纵波/刘志林2:30~5:45行政法课序号1田思源2:30~5:45晚上可安排《专题》课程的系列讲座★拟2年答辩者须在4月底前来校完成开题工作,开题后及时提交《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详见MPA开题与选题指南。MPA学制2-4年学制。请注意安排好课程和论文工作时间。在学期间务必关注教务通知、尤其是课程结束后的论文工作通知(重点12月/6月答辩预安排和答辩具体安排通知),所有教学通知发班长和学习委员转发及上载院主页—MPA专业学位—MPA培养栏目中,务必注意经常接受班委转发的邮件或常访问院主页,以免一旦错过将耽误半年。特别提醒:①请假缺课超过3次要重修的同学,需按学校规定结课前到注册中心办理退课手续、交纳退课费(否则成绩记录为“0”分或不通过)、重修学期再重新选课。旷课达3次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②务必按照任课老师要求的时间提交期末课程论文,否则届时系统将自动给出“O”分。③课程结束老师提交成绩后务必及时上网查阅本人课程成绩,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查阅成绩和选课网址相同:.,校外可登陆)。除安排以上4门课外,本学期还安排《公共政策专题》部分内容(课序号1,本学期选课、出成绩)。具体由任课老师杨永恒安排通知。上课周次:第1周(4月13~19日);第2周(4月20~26日);第3周(4月27~5月3日)第4周(5月4~10日);第5周(5月11~17日)第6周(5月18-24日)。★欢迎联系:教学工作—吴老师(公管楼104室)010-62794349,******@—郭老师(公管楼104室),010-62794348,******@tsi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