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评价的多元化运用恰当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对教师教学活动和结果及学生的活动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重知识技能应用、重亲身参与探索、重全员参与。评价要与指导相结合,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评价要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主要内容可包括:(1)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态度。包括: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状况;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精神;学生各种良好思想意识的发展状况,如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等。(2)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考察学生在活动中从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所显示出的探究精神和实际操作的能力。(3)学生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主要评价学生对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据、运用工具、操作工具、交往与表达等方面技能、,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水平。评价内容要有侧重。要根据评价的重点,赋予不同的评价内容不同的权重系数,综合评价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的发展状况。,主要可包括:(1)团体评价。团体评价是指同一个社会活动,或有一定联系的相关课题的研究者群体,对自己所在群体及每个个体研究过程的概括性评价。(2)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指学生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自己在参与社会活动及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态度和成绩做主观性评价。(3)学习过程的跟踪评价。学习过程的跟踪评价是综合活动课程必须遵循的一个评价原则,也是其特色所在,是对学生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全程中各个阶段成果的客观认定。(4)总结性评价。总结性(包括定量或定性)评价是对学生完成一次社会活动、一个研究课题、一个研究循环后的终结评价,可以是定量表示的一种“学分”,也可以是一个等级或定性的若干评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以鼓励为主的相关支撑。可以包括:(1)导向性质的“奖励学分”认定,即在课程计划学时学分基础上的优差认定。(2)特长认定,即在有关专家的评审下所认定的某一方面的特长,可记入学习的档案。(3)评语,即给学生的课题研究及社会活动一个定性的评价,但应尽量避免给予不成功的评语。(4)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