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 、物业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别墅区车辆行驶停放,物业管理处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二)、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 、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西安市机动车辆保管同意收费标准》缴费。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 、停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5、机动车辆在别墅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别墅区内禁止鸣号。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 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三)、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 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 、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库)和别墅区车行道路必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垃圾桶(箱),在别墅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5 、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交保管费。 6、集装箱、 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然、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7、保持停车场(库)内的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8、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四)、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规定: 1、小区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 2、车主必须办理保管手续并交纳保管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给月卡。 3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保管站,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4、车主不准在保管站内洗车,不准在保管站内维修摩托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 、已交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6 、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7 、存放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交保管费达三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五)、车辆被盗窃、被损坏的处理: 1 、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管理处。 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 3 、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物业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车管员、物业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六)、车辆管理检验标准和方法: 序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和频率 1 马路消防通道停车场保管站摩托车保管站自行车 1、按车线位泊车,无车辆违章停放在绿化地、人行道、路口消防通道; 2、保管站内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整齐、有序; 每日巡视检查二次,晚上检查一次; 2 小区路口小区内行车道 1、进出路口畅通, 行驶有序, 上、下班车辆出入高峰期,有专人指挥交通; 2、无交通事故发生; 每日检查二次; 3 值班点管理车辆保管场卫生 1、《车辆出入登记表》、《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等记录填写清楚、简明准确,无漏项; 2 、各种记录保管完善; 3 、收、发卡及时、准确无误; 4 、岗亭清洁整齐,无堆放杂物,岗亭外无摆放凳椅现象; 5、停车场、岗亭、自行车棚等车辆保管场所所清洁符合《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和方法》相对应的项目及其标准; 每日不定时抽查,每晚查岗一次,每周全面检查; 4 着装敬礼服务态度文明用语 1、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 2、敬礼姿势较准确,没出现不敬礼的现象; 3、服务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