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原产地证申请流程一、北京地区出口企业如有原产地证业务, 在货物出口前应首先办理报检单位备案手续, 在取得报检备案登记号后(报检备案咨询电话 010-58619886 ) ,方可办理原产地证注册(备案)登记手续。二、注册(备案)登记(一)申请企业登陆原产地证企业注册平台( http://ocr. ) ,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去掉横杠,字母大写) ,点击新注册,进入系统后,点击企业注册,在线填写注册信息,保存并提交,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产品信息、企业产品明细、企业申报员信息、企业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清单、企业电子文档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等。(二) 申请企业提交成功后, 从注册管理的注册资料模板下载中下载填写并打印出《原产地证申报企业登记表》,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随附资料一并提交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朝阳口岸办事处产地证科窗口,随附资料如下: (所有复印件须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获准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 、北京地区生产的产品须填写《产品成本名细单》并附原材料采购发票复印件; 5 、异地产品须要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异地产品《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 6 、法人和申报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资料。(三) 申请企业提交完整的资料且网上提交正确后, 缴纳注册费 500 元; (四)检验检疫人员受理后安排人员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五)检验检疫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注册(备案)手续(现场审核除外); (六)检验检疫机构颁发《产地证注册登记证》。三、申请企业通过网络将每批申报原产地证的有关数据以电子方式发送给检验检疫机构, 检疫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签发原产地证。四、申请企业在产地证窗口购买所需空白原产地证书。五、货物出运前,申请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原产地证明。待收到正确回执后,打印出申请书和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的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签发原产地证书并交纳签证费,所附单据要求如下: (一)企业端打印完整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 企业端打印出原产地证书, 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 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申请地点和签证地点统一为英文 BEIJING CHINA ( ECFA 证书除外); (三)证书申请栏由注册的申报员签字,且每页加盖中英文印章( ECFA 证书除外); (四)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为正本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需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 (六)后补证书、经第三国转口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需附提/ 运单; (七)异地产品须提交《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八)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签证收费标准: A /E/F/ 亚太证书/ 中巴证书/ 中新证书等: 40元/ 份; : 35元/ 份。六、注册(备案)年审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满一年, 需提前 30 日办理产地证注册年审手续。年审时, 注册产品须重新备案, 注册产品的有效期为一年。申请企业须登陆原产地证企业注册平台( http://ocr. ), 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 初始密码为: 组织机构代码+ 产地证注册号),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