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docx

格式:docx   页数:2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docx

上传人:sdomcl2 2016/3/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案情简介】被告人于某某在深圳市宝安区某饭店用朋友的身份证住宿, 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随身携带麻果 110 颗、 K粉2 袋、冰毒 1 袋,经深圳市公安局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物品分别为甲基苯丙胺,重 克; 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氯胺酮,重 克。案件经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侦察终结,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辩护意见】从起诉书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 公诉机关虽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 但毒品的成分复杂。马成律师团接受委托后, 认真分析案情, 并多次会见嫌疑人, 最终决定为于某某做罪轻辩护,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庭审过程中, 马成律师针对毒品成分、含量, 有理有据地一一指出了起诉书指控事实中存在的片面、模糊之处, 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本案事实、证据, 马成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麻果相对于海洛因、冰毒等在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了数量等级的毒品来说, 毒性较小, 成瘾性相对较差, 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量刑时应有所区别, 应当将纯度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故应对被告于某某减轻或从轻量刑。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按:1 克海洛因=20 克氯胺酮折算。本案中涉案毒品氯胺酮重 7克, 应按照 5 克海洛因来量刑。三、被告人于某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与累犯、惯犯相比, 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四、被告人于某某持有毒品是为自己吸食,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五、被告人于某某具有认罪、悔罪表现, 且其积极交纳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为实现打击犯罪和挽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