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
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壤和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与调控原理
课题编号:
项目简报
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壤和大
《气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与调控原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主办第期总第期年月日
本期目录
l 数据共享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l 第二届土壤污染和修复国际会议纪要
l 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复合污染的第一阶段综合加强
观测工作顺利完成
l 课题召开科研交流报告会
l 第课题召开课题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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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
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壤和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与调控原理
数据共享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依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
定》及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根据本项目多学
科交叉研究的特点,为保证本项目研究过程中所获得数据使用的及时
性、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参照其他项目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壤
和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与调控原理”执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全部数据(“数据”
指野外调查、航测、土壤、植物、大气、水体、沉积物等定点试验点及观测站调
查采集的数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数据和数学模型产生的结果数据)的所有权归
国家科技部。
第二条全部数据汇集、储存于项目数据库,由指定的管理员管理。数据管
理(含数据对外交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大气环境方面的数据
Ÿ 大气航测与观测包括航测所获得的第一类数据(即在现场测定所获得的
数据),应该在调查结束后 3 个月内汇交到数据库管理员处。数据汇交完成后,
数据库文件应该在 2 个月内交项目内研究人员使用。同时,商定完成的各种分布
图等图件也应在 3 个月内完成。原始数据文件和图件文件应标明数据采集者和图
件绘制人的姓名。
Ÿ 大气和气象数据包括常规气象、大气物质浓度、土气物质通量等原始
数据应该在调查结束后 1 个月内汇交到数据库管理员处。大气气溶胶,在样品采
集后 2 个月内将化学成分资料汇交到数据库管理员处。数据汇交完成后,数据库
文件应该在 2 个月内交项目内研究人员使用。同时,商定完成的水平图和剖面图
等图件也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原始数据文件和图件文件应标明数据采集者和图件
绘制人的姓名。
Ÿ 实验室数据所有实验室数据应每年提交一次, 根据项目首席科学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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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照项目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
第四条土壤环境方面的数据
Ÿ 野外调查(包括面上调查和综合点上采样)所获得的第一类数据,包括样
品采集地点、编号、土壤形态描述、采样地植被、地质条件等原始数据应该在调
查结束后 3 个月内汇交到数据库管理员处。数据汇交完成后,数据库文件应该在
2 个月内交项目内研究人员使用。同时,商定完成的分布图和剖面图等图件也应
在 2 个月内完成。原始数据文件和图件文件应标明数据采集者和图件绘制人的姓
名。
Ÿ 实验室数据所有实验室数据应每年提交一次, 根据项目首席科学家的
要求,按照项目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
第五条生物学方面的数据
Ÿ 野外调查或定点调查所获得的数据,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原始数
据(包括登记号、种类、数量、分布)应该在调查结束后 1 个月内汇交到数据库管
理员处。数据汇交完成后,数据库文件应该在 2 个月内交项目内研究人员使用。
同时,商定完成的分布图等图件也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原始数据文件和图件文件
应标明数据采集者和图件绘制人的姓名。
Ÿ 卫星图图像数据应将调查区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后的图像数据实时提
交到项目数据库,由数据库管理员及时提供给项目人员参阅。
第六条数值模型数据
数值模型数据包括收集得到的资料、概念模型、模型编程程序、数据同化资
料、模型数值试验和诊断数据、后报预报结果等应按年工作进展汇交到数据库管
理员处。
第七条数据汇交格式
原始数据文件建议采用 Excel 软件格式
图件文件建议采用 Surf、Powerpoint 软件格式。
第八条鼓励项目内全体参加人员从研究的角度充分利用所获得的数据资
料。如果在发表文章和报告中,需要以任何形式利用项目研究过程中其他人获取
的数据,应首先征得数据完成人的同意,成果可用合作发表的方式或在文章中致
谢。鼓励数据采集者及时整理数据、优先发表文章,但优先权有一定的时限。鼓
励跨学科和跨课题联合发表高质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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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