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船体涂装工艺要求一、船体原材料表面处理要求(简称一次处理) 1. 船体外板、甲板板、舱壁板、舷墙板、上层建筑外板, 内地板和组合型材等内部用板材, 在下料前采用抛丸处理, 达到瑞典除锈标准 ,并立即喷涂富锌车间底漆一度。 2. 船体内部用型材等采用喷砂处理,达到瑞典除锈标准 , 并立即喷涂富锌车间底漆一度。 3. 表面处理后, 应尽快喷涂车间底漆, 不允许在钢材表面出现返锈后在涂装。二、已涂有底漆或其它涂料的船体表面处理(简称第二处理) 1. 已涂有底漆的船体表面如有缺陷,应按附表 1 进行处理。 2. 已涂有底漆或其它涂料的船体表面, 在进一步涂装时应进行二次处理,其等级标准应符合( CB*3230-85 )的标准。 3. 对涂装的船体部分表面的清洗质量等级详见《船体各部分油漆牌号、涂层数、干膜厚度一览表》。三、油漆的准备 1. 选用的涂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 不合格的涂料不允许用于施工。 2. 开罐前, 应首先检查油漆品种、牌号、颜色和贮存期限等是否与使用要求相符, 稀释剂是否配套。一旦开罐, 就应立即使用。 3. 油漆开罐后应充分搅拌均匀,环氧漆要加固化剂,彻底搅拌, 注意混合时间,方可施工。 4. 施工时, 油漆如需稀释, 应按油漆厂家的说明加入合适的稀释剂,加入量一般不超过涂料量的 5% 。四、对涂装环境的要求 1.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雾、潮湿的气候条件下进行室外涂装作业。 2. 不得在潮湿表面涂装。 3. 湿度在 85% 以上, 室外温度高于 30℃、低于-5℃; 钢板表面温度低于露点 3℃,不能进行涂装作业。 4. 不得在灰尘较多或污染严重的环境下施工。五、对涂装施工的工艺要求 1. 船体涂装的施工方法按下列要求进行: a. 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外板、舷墙内外、机舱舵桨花钢板以上部位采用喷涂方法进行。 b. 对手工焊缝、角焊缝、型材背面、自由边先行预涂,方可喷漆。 c. 其他部位采用刷涂和辊涂方法进行。 2. 应严格按照《船体各部分油漆牌号、涂层数、干膜厚度一览表》进行施工。 3. 涂漆必须在涂装表面清理符合要求, 经专门人员检查, 船东代表认可后方可进行。 4. 涂漆工具的类型应与所选用的涂料相适应,当改用他种涂料时,应对全套工具彻底清洗。 5. 涂刷后一道油漆时, 应保持前一道表面清洁干燥, 其干燥时间通常不少于生产厂规定的最短涂装间隔时间。 6. 为减少二次表面清理的工作量, 凡焊缝、割口、自由边( 自由边要求倒角) 和火工烧损部位( 不包括水密试验焊缝), 应在焊割加工后,立即清理干净,用相应的车间底漆补漆。 7. 对表面美观要求较高的部位, 应避免涂层产生流挂、积聚等缺陷。六、船体底漆的安全生产 1. 油漆应固定存放地点,该处应有明显的防火规则和标志。 2. 应根据必要的使用量开罐, 残存油漆、费释料、空罐应迅速处理,不得放在施工现场。 3. 高温时, 涂料容器可能膨胀变形, 应注意容器破裂或开启时涂料喷出。 4.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和面具。 5. 在舱内狭小之处, 涂装时应充分换气, 以免油气滞留, 防止电火花引起爆炸。七、船体涂装质量管理 1. 涂装前的检查内容: a. 检查表面二次清理质量。 b. 检查涂料的型号、调配、配套及使用时的质量。 2. 涂装完工检查内容: a. 用肉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