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宏达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审核本)编制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依据组织规程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任用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二)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三)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七)未满十六周岁者。第三章服务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第四章待遇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第五章调迁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工作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超时即视同自动辞职。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第四条调任人员之工资待遇自到新职日起,开始计算。 第六章 假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六个月。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不享此规定。(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及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第五条请假期内之工资待遇,依相关规定支给。第六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一)副总经理请假呈董事长核准。(二)部长、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者呈总经理核准。(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副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第六章考核及奖惩第一节考核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各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细考核,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基本胜任、不胜任五等,凡列优秀等及不胜任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出勤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基本胜任、不胜任五等,凡列优秀等及不胜任等者,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良好等以上。第三条、副总经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工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第二节奖惩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足为同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