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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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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20/4/27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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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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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呼和浩特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颁布日期:20000412实施日期:20000412颁布单位:**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公司及其职责第三章业主自治管理第四章物业的接管、使用和维护第五章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经2000年4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二000年四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央、自治区驻呼单位的物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区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指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进行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业主委员会,培育物业管理公司;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统一管理物业管理专用基金;加强对财政拨付的住房建设资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建设、电力、邮电、环保、公安、物价、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城市建设和管理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形式,市内四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当注册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驻区非作战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的后勤保障社会化管理,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第二章物业管理公司及其职责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以及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第七条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适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四)有初级以上的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一名以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并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执业必须持有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委托实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制度。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住宅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签订书面合同。委托管理合同应当自签订后十五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在住宅区范围内就下列事项进行管理:(一)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二)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三)清洁卫生;(四)车辆行驶及停泊;(五)公共秩序;(六)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二)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三)制止违反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四)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五)对无故不交各项应交费用的业主和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一)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二)按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委托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三)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四)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生活服务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五)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以及与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一)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财务管理,物业档案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二)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三)绿化管理费。用于绿地,花草的浇灌修剪:(四)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五)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六)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前款第(一)、(二)、(三)、(四)、(五)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六)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