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岳阳市鞍马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并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 岳阳市鞍马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汴河街 41号第四条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广告设计制作、装潢、印刷品设计制作(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第五条公司经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注册成立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共 3个,其名称与住所分别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童**** 湖南省**** 县**镇李**** 湖南省**** 县**镇张**** 湖南省**** 县**镇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有通过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事务按所实际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权利;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三) 有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 (四) 有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的权利; (五) 有新增资本时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六) 有按照规定转让出资的权利; (七) 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第八条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有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义务; (二)有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承担补交其差额义务(三)有以认缴的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义务; (四)有这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五)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六)有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的义务。第九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按实缴的出资比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其合法继承人均可以书面申请成为股东,由公司记入股东名册、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章程中关于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并按该继承人认缴的出资,以该继承人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不愿意成为股东的,其股份由同一继承顺序的、愿意成为股东的其他继承人或公司股东收购,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之外的其他人,收购或转让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转让股份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执行。第三章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其股东出资情况将由公司通过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其中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时间及所占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认缴时间出资方式童** 前货币李** 前货币张** 前货币第四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但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