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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则(2010年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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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则(2010年定稿).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3/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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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上市公司企业股权登记托管,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安全、高效流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特制定本业务实施细则。第二条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股权登记托管工作的唯一机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依照规定在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第三条股权登记托管是指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作为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独立主体,接受公司及其股东委托, 依法从事股权登记和股权托管。第四条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开办的登记托管业务包括股权登记服务业务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具体业务内容: (一)股权托管登记指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接受公司的委托,代替公司履行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权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的产生、变更、消失的法律行为。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同步登记等。 2 (二)股权托管服务是指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接受公司股东委托,为股东注册股权账户,对股东所持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管理的行为。业务包括:股权登记托管卡开户及挂失、股权账户卡开户及挂失、股权信息查询、公司信息披露、股东资料变更、股权证明、股权转让过户、代理分红派息等。(三)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委托,除代理公司增发、配股、减资回购等股权服务业务外,还可向公司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债务融资服务等业务。第五条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服务范围:依法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其他公司制企业的全部股权。第六条在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公司应对本细则完全认同,并确认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托管的股东名册是公司股权状况的唯一合法证明。第七条在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公司及其股东应保证所提交全部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第八条经公司认可,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可以对外受理关于公司基本信息的查询业务。第二章股权托管登记业务第一节股权初始登记第九条股权初始登记是指公司股东的股权在新疆股权登记 3 管理中心的首次登记。股权初始登记由公司统一到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第十条办理股权初始登记时,公司应提出股权登记托管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二)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经工商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 (六)公司经审计后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息(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自然人股东在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立储蓄账户或资金往来账户; (十) 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名册查询单; (十一)股东名册资料(股东名册应注明: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持股数额、持股 4 比例、股权性质),以书面及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同时提交。书面文本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十二)公司发起人出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国有参控股企业持有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 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一条公司股权经初始登记后,公司应按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规定时限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应于每年 4月 30日前提交的: (一)公司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公司对中心提交的公司最新股东名册的确认书; 应于每年 6月 31日前提交的: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上一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 (四)经工商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随时提交的: (五)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六)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委托合同中双方约定需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及新任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十二条公司应对上述文件、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5 第十三条股权初始登记的程序包括: (一)公司提交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及全套股权登记资料; (二) 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 签订《股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