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文件
苏园教〔2013〕31号
园区教育局关于下发《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
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第四次修订)》的通知
园区教研室、各中小学:
自从《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修订稿实施以来,全区各校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学校自主、和谐、创新、可持续发展,区域性地提升了中小学校的办学层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初步树立起了园区现代化教育新形象。为了适应教育新形势,使学校的评估工作更全面、更科学,更具有时代特征,结合《行动方案》实施几年来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继续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形成了第
四次修订稿,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对学校的年终考核将以《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第四次修订)》为准。
附:《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第四次修订)》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行动方案
(第四次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等一系列省、市文件为依据,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为根本宗旨,以巩固素质教育成果,大力打造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品牌,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性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以评促建思想,共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实现区域教育的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打下基础。
二、评估体系
本评估方案共分五大块,分别为管理水平、行风建设、教育质量、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其中
A1——“常规管理”包含办学思想、依法治校等13个指标,其中B1——B12总分300分,B13为加分指标;
A2——“行风建设”包含师德规范、社会评价等5个指标,总分100分;
A3——“教育质量”包含均衡发展、办学特色等8个指标,其中B19——B23总分满分为200分,B24——B26为加分部分;
A4——“队伍建设”包含优化结构、师资培养等6个指标;其中B27——B30总分满分为100分,B31—B32为加分部分;
A5——“教育科研”包含科研氛围、课题研究等3个指标。其中B33总分满分为100分,B34与B35为加分部分;
三、评估办法
1、评估程序
常规指标评估方法:由有关行政或业务部门结合平时工作记载,给予记分评估。
重要指标评估方法:每年12月份,由教育局组织有关行政科室、教研室、教育督导室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分别按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高中(含完中)组别,进行的年度综合发展性评估,常规指标实行网上评估与平时记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过程性指标采用资料审核、问卷调查等办法,加分指标则进行现场考核等。
评估前,学校应将年度工作总结于校园网上公示。现场评估时,学校重点交流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内涵发展显著提升的工作;学校还需开放所有教育教学专用室场,供评估组检查核对;一般档案资料可以整理后存放在本校的网页上,重要的工作的档案材料、特色建设和教育科研等评估材料和加分指标材料需提供原件或有效证明,供评估组现场评估。
2、评估与表彰
学校综合发展评估结论分A、B、C三等,由评估组根据评估标准和评估记录,向教育局和教育党委提出初评意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确定相应的综合发展评估等第。
凡是当年度获得国家、省综合荣誉如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江苏省文明单位,省级督导评为优秀等,可免去现场评估,年度发展评估定为A等。具体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审定。
连续两年被评为A等的学校,每逢双年授予“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先进学校”奖牌;连续两次获“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评估先进学校”的学校,授予“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综合发展示范学校”奖牌。当年评估结论为C等的学校不能申报各类先进单位称号,校长也不得参评各类先进个人荣誉。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学校特色建设评估办法》,对在学校特色发展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每年评出若干所“苏州工业园区特色学校A级”,获得A级满两年且年审都合格的,可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特色学校AA级”评估,获得AA级满三年且年审都合格的,可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特色学校AAA级”评估。同时,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评估办法》,对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每年评出“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研先进学校”或“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研型学校”,并授予奖牌。凡获得特色学校奖牌或教育科研奖牌的单位,将结合综合发展评估年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