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安服务合同聘用单位: (甲方) 受聘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保安服务内容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 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行安全保卫, 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 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第二条乙方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 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二、聘用保安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名。第四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第六条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元, 人每月合计元, (大写: )。第七条保安服务费每月日为付款日(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由甲方把服务费达到乙方指定账户, 如甲方逾期不付款, 付款期限每超过个月, 甲方需向乙方另交滞纳金( 保安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一)。付款形式:乙方将委托专人(以书面《委派函》为准)到甲方处领取支票或现金。甲方支付乙方支票或现金时应按规定填写好收款单位全称、账号及数额,无收款单位全称和账号的空白支票遗失、冒领及甲方将服务费支付给非乙方委派人员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概不承担。第八条根据京劳社[2004]101 号关于《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由乙方办理保安员参保和缴费手续。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提供电话等执勤设备设施, 按实际提供住房、床铺、床垫、桌椅、柜子等必要的办公、生活用品(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节假日, 给予保安的加班补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甲方配合乙方,对保安员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保安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调整门卫、巡逻、车库等岗位的分布和保安人员的分配。第十四条因乙方保安员的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 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鉴定的事实, 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 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给予支持、配合。第十六条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第十七条保安员在甲方从事劳动活动, 须经甲方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十八条聘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应遵守公司制度和执行所有被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奖惩制度,如有违规操作,公司有权处罚; 从保安服务费中扣费。第十九条聘用保安公司保安需保证在我公司固定上班保安 5 人(每人 8 小时制) 第二十条聘用的保安,甲方提供每日两餐(午餐、晚餐), 每餐标准元,如食堂不开餐的情况下,保安公司自行解决。第二十一条聘用的保安保证公司前门 24 小时有人, ***晚 10: 00 —— 6: 00 有人。(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按时支付保安员工资,提供保安员装备;向甲方派出符合保安执勤要求的保安人员。第二十三条乙方保安员应持证上岗, 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不少于小时。第二十四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基础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及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第二十五条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 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