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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第二章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第四条股东大会是由本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非常设最高权力机构, 它对公司重大事项行驶最高决策权。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都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第五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 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第六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三章股东大会通知第七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第八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纰漏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 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 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九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第十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第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应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 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等事项;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 以明显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六)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七)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他事项。第十四条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十五条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人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第十六条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 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召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第四章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氏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十八条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第十九条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人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