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保障局职能(一)局机关一、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机要、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督察、提案办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 2 .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3 .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 4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经费的运营,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 .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二、人事教育科人事教育科的主要职能是: 1 .负责本科全面工作,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局机关党建、人事、工资、职称、妇女、计生等管理工作。 3 .负责全局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负责思想教育宣传工作。 5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工伤医疗科工伤医疗科的主要职能是: 1 .负责全市医疗、工伤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草拟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草拟医疗、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办法,监督保险基金的征缴政策与管理。 3 .草拟保险费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 .草拟补充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 5. 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目录及支付标准。 6 .草拟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 7 .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8 .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 9 .草拟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10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培训就业科培训就业科的主要职能是: 1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草拟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2 .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草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办法和措施。 3 .草拟全市技工学校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 4 .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5 .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措施并监督实施。五、劳动工资科劳动工资科的主要职能是: 1 .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承担全市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 3 .草拟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 4 .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5 .承办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 6 .综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保障工作。 7 .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和内部分配。 8 .草拟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草拟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措施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措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六、劳动争议处理科劳动争议处理科的主要职能是: 1 .劳动合同鉴证。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3 .劳动仲裁。七、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