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架快速路工程监理工作范围按照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工程合同范围内从施工准备至国家规定的缺陷责任期结束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及投标时编写的监理大纲中规定的各项管理业务。根据本工程招标第十篇“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监理服务的工程及工作范围如下: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项目内容。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应发包人要求参与本标段的前期工作;在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工程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参与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负责建立监理工作制度。:负责编制监理计划,报发包人审批。: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监理细则,报发包人备案。:发包人主持召开设计交底会议,总监办派代表参加会议。: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监理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负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后下达承包人执行。:协助发包人制定特殊工艺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评定验收标准。:负责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备案。重大技术方案由发包人审批,监理合同和发包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负责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计划,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合同约定的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初步验收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经省交通厅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负责审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永久和临时用地占用计划,报发包人审批。:负责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派代表参加。:负责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负责平行测量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地面线测定结果,报发包人备案。: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负责核算清单,报发包人同意后,签认工程量复核结果。: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负责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合同约定的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对不符合设计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的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审批承包人提交的阶段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备案。:负责组织并督促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在工程监理月报中向发包人报告进度完成情况及主要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调整申请,报发包人审批。: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延期申请,报发包人审批。:负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分包计划、分包单位、分包协议,报发包人审批。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非法分包,应依据合同处理,并报告发包人。:负责检查、审核承包人测量仪器、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和放线成果,经平行复测、抽测后批复。:负责审核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经平行试验后,报发包人审批。:负责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报发包人备案。:负责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发包人备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须报发包人审批。、分部工程开工: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认可首件工程,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令,报发包人备案。、配件或设备:负责审查承包人外购构、配件或设备,经抽检后批复,报发包人备案。:负责每月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通知发包人、设计代表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可就专项问题召开专题工地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