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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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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4/29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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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转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领导指示,请各学校务必将文件传达到每个学校、每位教师,围绕“放权校长、校长优胜劣汰;教师编制能进能出、县管镇帮校用;教师职称能上能下、县管镇帮校用;教师奖金能多能少、县管镇帮校用”思路提出意见建议,各学校结合我县实际,于4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汇总报送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或电话报告,联系人:朱明荣,联系电话:**********。附件:《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仙游县教育局2018年4月3日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突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二)工作原则——坚持体制创新,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教育公平。——坚持综合改革,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提升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稳中求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努力调动广大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实施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三、主要内容(一)完善编制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统一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城镇化进程和高考综合改革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学生生源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积极推动中小学、幼儿园的事业编制管理创新,对幼儿园新进教师可探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管理。要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在事业编制使用上适当向中小学倾斜。(二)妥善解决人员紧缺问题。对学科结构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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