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货物承运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危险]货物全国门到门、门到港的运输。第二条: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如无异议要求终止,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时间]。第三条:服务确认方式双方责任:(一)甲方:甲方将在每次计划托运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或电子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其该次托运的运输计划,以便乙方及时安排托运计划。甲方在提供上述运输计划后应尽快将向乙方发送关于该次运输的订单(“运输订单”),该运输订单应列明需要托运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规格、性质、发货人的详细地址、发货/装运地点、运输终点/到运地点、装运日期/计划托运日、运输要求等信息,并可以任何合理的沟通方式发送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邮政或快递寄送。在乙方实际安排运输前,甲方有权取消或变更运输订单中的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运输订单确认后及时向乙方交付用于运输安排所需的相关单据、证明或文件。甲方将在签订本合同后及时安排组织乙方的培训,如有特殊的货物,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运输订单确认后安排组织乙方的培训,培训将包括乙方应当了解熟悉的需要运输的危险货物的包装、特性、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二)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运输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作出书面确认(“运输订单确认”),该运输订单确认应说明其接受甲方的运输订单以及为运输订单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数量、车辆牌照号、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人数、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姓名、身份信息等内容。如果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作出任何确认,则视为乙方已同意甲方的该运输订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运输订单和本合同要求提供运输服务。乙方保证其已取得了从事本合同项下的运输服务所需的以及法律要求的任何批准、证书或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具有与从事本合同下运输服务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完成专用车辆的定期审验、运输过程中任何所需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其为本合同项下的运输服务所提供的为保险手续健全、运输状况良好、检测合格、技术性能等级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具有运输本合同下相关危险货物能力的专业车辆,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技术规定。乙方应为每次运输订单下的运输服务配备满足运输需求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或其他运输人员,并应保证该等人员具有从事运输服务所需的及法律要求的相关证照、资格和良好技能,促使其严格遵守危险品道路运输和安全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和甲方的培训内容。乙方确认,在接受上述甲方责任第5款所述培训后,乙方(包括其任何及所有提供运输订单和本合同下运输服务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任何其他操作人员)已熟悉需要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该等包装、特性、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要求,因未按照该等培训要求进行操作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运输订单和本合同的要求提供运输服务,确保采用符合所运输危险货物安全技术及性能要求的方式并按甲方培训中的任何要求妥善、安全地装运和卸运所需运输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