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淮安市国土局征收土地公告.doc.doc

格式:doc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淮安市国土局征收土地公告.doc.doc

上传人:cchanrgzhouh 2016/3/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淮安市国土局征收土地公告.doc.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淮安市国土局征收土地公告[2011( 年)]第 15号 2011-08-22 |作者: |来源: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大中小】【打印】【关闭】 2011 年8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例》)的有关规定,以苏政地[2011] 第212 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 公顷。现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居住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清浦区城南乡关城村 6、7、8、10组、关城村集体: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6组: 公顷,均为农用地 7组: 公顷,其中农用地 公顷 8组: 公顷,其中农用地 公顷 10组: 公顷,其中农用地 公顷 : 公顷,均为农用地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人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水田园地 菜地 沟渠 农村道路 养殖水面建设用地 (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无( 地上杆线、地下管线、坟、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待拆迁时按实计补。) (三)青苗补偿标准:蔬菜: 万元/ 公顷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照淮安市人民政府淮政发[2006]57 号文件规定执行。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被登记村、组登记时间登记地点清浦区城南乡关城村 6、7、8、10组、关城村集体 2011 年8月19日至 2011 年9月2日淮安市征地开发中心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特此公告淮安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水田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