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中伟副组长:王志杰成员:崔珩林青李异栗民崔叙杨青娟二、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王志杰副组长:栗民成员:何晓川陈菡三、复试专家小组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各专家小组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各专家小组设组长1名,同时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四、复试办法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90分,方可参加复试。符合条件的硕博连读考生。2、复试方式及内容复试由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为重点,具体内容包括过往研究与实践经历及自我陈述(准备10分钟汇报PPT)、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复试时间:2014年4月25日晚7:00开始复试地点:请于报到日或面试前在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教务处查询4、报到时间凡符合建筑学院复试要求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8号楼(建筑馆X8222)鄂老师处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3)照片2张(近期免冠近照)。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见附件)。  (6)政审表(见附件)。  (7)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8)复试费用缴费凭据。  注: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五、拟录取1、拟录取原则(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3)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30%+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70%(2)录取总成绩按硕博连读考生和统考考生分别计算:统考考生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30%+复试成绩(百分制)*70%硕博连读考生以复试成绩进行排序 (3)专业面试成绩包括: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六、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按照《四川省发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