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学》辅导:正当防卫的条件     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五个条件: (一)前提条件——发生了现实的不法侵害 ,既可以是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其他不法行为。但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通常带有一定的紧迫性。 。对于动物的侵袭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区别两种情况:利用动物侵害他人的,对之可以实行正当防卫(如,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对动物的自发侵袭行动,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但可以对之实行紧急避险行为。 (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侵害行为,同样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此情况也包括有人的利用精神病人、儿童侵害他人,被侵害者对没有责任的人可实行正当防卫。) (二)时间性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事先防卫:即在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前先下手为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法侵害行为开始的界定,不能等同于“着手实行”。(如埋伏等候) 事先设置防卫装置性质的认定。如:把一个小偷弄伤,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事先设置的装置本身法律所禁止,最后所造成后果的不是正当防卫行为。如私设电网,为了防盗,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设电网。事后防卫:即在不法侵害行为停止后的加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法侵害行为停止,不能等同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既遂。不法侵害行为停止的情况: ; ; 如:抢奸妇女,妇女急中生智,在炕里抓了一把灰撒在了那个人的眼上,此时,那个人丧失了侵害能力。 ; 问题:在一些抢劫犯中,抢劫犯得手后但没有完全逃离现场,正要逃离时被抢的人如果把他打伤夺回被抢的财物,是否是正当防卫。书中认为这种情况也是正当防卫。几种常见案件的分析: ; 如,不法侵害人伤害了甲,在伤害甲的时候,甲拿刀进行反击。 、大义灭亲的案件。(三)主观要件—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即防卫人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以保护合法利益为目的和进行的反击行动,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思,因而目的均不正当,都是非法的,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是,也有例外,如在一般性的互相推打的情况下,一方突然拿出凶器,严重威胁到另一方的生命健康,使冲突升级,应当承认另一方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此外有时虽然起因于互殴,但是一方已经退让、躲避,或者已经离开斗殴现场,而另一方穷追不舍,严重危及对方生命安全的,也应当承认对方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所谓防卫挑拨,是指本来就有加害对方的故意,有意挑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