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治理的内涵: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分层作者姓名:郑志刚所在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通讯地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0)**********,(010)66808265 Email: ******@ruc.;zhengzhigang@ 作者简介:郑志刚,经济学博士(北大光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 研究领域包括微观经济理论,企业理论,《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评论》 2002 年度北京大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基金"和2003 年北京大学第五届"学术十杰":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分层郑志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本文在一部分经济学家把公司治理理解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等治理机制的设计和实施,而另外一部分经济学家则把产权安排理解为公司治理本身,从而公司治理文献对公司治理内涵的认识存在分歧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争论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对于现代公司代理问题冲突两方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一方面公司治理需要通过产权安排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激励;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向经营者提供努力工作的激励,因此,完备的公司治理应该同时包括治理结构(产权安排)和治理机制(各种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与实施),,同时对公司治理实践中如何实现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真正保护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涵,分层,治理结构,治理机制. 一,引言:对公司治理内涵认识的分歧和由此引发的争论正如 Zingales 所指出的,尽管从 Berle and Means (1932) 开始,人们关注公司治理问题,但作为概念的提出是 20年前的事①.对于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把公司治理定义为这样一套工具和机制(比如合同,法定权利和市场),它们可以被股东用以影响管理者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可以被固定收入索取者(fixed claimants), 如银行和雇员,用以控制股权的代理成本②.与此观点相类似的则是Leo Herzel 在《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词典》中所撰写的"公司治理",Tirole(2001) 对该定义的评论是,"由于过多强调公司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治理的定义采用了狭隘的视角".Tirole 本人则注意到,基本的代理问题预示着公司治理的可能定义是用来解决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问题."一个好的治理结构是选择出最有能力的经理人,并使他们向投资者负责"③.Zingales 遵循 Williamson(1985) 的精神,把治理体系定义为对关系内所产生的准租(quasi-rents) 进行事后讨价还价的结果产生影响的条件的集合④.Shleifer and Vishny 则在他们经典的公司治理文献综述中认为,公司治理是使资金的提供者按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的各种方法的总称⑤.从以上公司治理的种种定义,我们看到,目前公司治理文献除了 Shleifer and Vishny(1997),Zingales(2000) 以及 Tirole(2001) 等笼统抽象的定义外,对公司治理内涵至少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认识:一种认识强调诸如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激励合约设计等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而另一种观点则由于现代产权理论的重要影响和产权安排在现代公司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把产权安排理解为公司治理本身,由此认为公司治理仅仅是一个"结构"问题(如由于持股比例的不同所反映出的对公司控制权的不同等).我们看到,即使是那些笼统抽象的定义也没有进一步探讨构成公司治理的不同要素在公司治理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发挥的不同作用,. 与上述对公司治理内涵认识的分歧相对应,公司治理文献中对解决代理成本的途径曾使用不同的名称,如corporate governance,control mechanism,control system,governance institutions 20世纪 90年代初被介绍到国内后,同样受上述认识分歧的影响,对corporate governance 曾出现多种不同的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