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中文摘要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正是无数的合同支撑着我们的经济生活。作为合同法基本理念的诚实信用原则,是经济活动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准则。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的逐步确立和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也面临着新的蜕变和更新,信用危机随之日渐突出,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现象十分频繁,对此民法应有适当的机制加以因应才可。合同欺诈作为民法上不真正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其中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及责任形式等更是理论上的研究热点。对合同欺诈涉及的诸多问题,除了理论上已有一定的研究外,实践中也比较关注,对合同欺诈进行规制的法律框架在我国也已基本确立。尽管如此,对合同欺诈的不少问题,在理论上仍有进一步思考的必要,立法规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秉持期望对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有所裨益之考量,本文采用历史、比较、分析等多元方法,对合同民事欺诈的几个基本问题,尝试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论文主体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合同欺诈概述。本部分主要通过对欺诈进行语义说明、对合同欺诈内涵进行界定、对合同欺诈制度进行历史源流梳理、比较合同欺诈与相关概念等,以求获得对合同欺诈的概括性理解。欺诈的含义界定是研究合同欺诈的逻辑起点,立法和理论对欺诈、合同欺诈存在不同的理解, 本文首先阐释了欺诈行为的含义,认为欺诈可从包含合同订立阶段的欺诈、侵权行为法上的欺诈和债务履行法上的欺诈来做广义理解。合同欺诈只是民事欺诈的一个部分,主要包含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阶段的欺诈。一般来说,合同欺诈更多地被从合同订立时存在的欺诈来理解。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合同欺诈的界定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所持观点。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方法,纵向梳理了合同欺诈制度上的源流,展现不同法制对合同欺诈进行规制的价值取向和规范特色。最后,本文将合同欺诈行为与重大误解、胁迫、等相关概念进行比较,以期加深对合同欺诈的理解。第二部分:合同欺诈的表现形态及成因分析。本部分主要从实证角度, 通过对合同欺诈的诸种现象进行说明,分析其背后存在的原因,获得对合同欺诈直观、形象的理解,对合同欺诈各种行为采取法律上对策,完善相 2 关制度显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文章列举了合同欺诈中的合同主体欺诈、合同标的欺诈、合同质量欺诈、合同价格欺诈和合同标识欺诈等常见表现形态,对其各自特征和构成进行详尽说明,并从社会方面和当事人方面对其成因进行分析。文章认为很多欺诈形态既会出现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会出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此,法律上应有相应对策,不仅要重视对传统理解的合同订立阶段的欺诈进行规制,也要重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欺诈给予重点关注。不仅要通过一般合同法的方式对合同欺诈进行规制,也要在特别法上引入相应的应对措施。第三部分: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分析。本部分主要通过对合同欺诈的构成要素观点进行介绍、对具体构成要件进行详尽分析、阐释本文在相关问题上的观点,力求从构成要素上获得对合同欺诈微观、内在的理解。文章介绍主要法例对合同民事欺诈构成要件所持观点,各国关于合同民事欺诈构成要件有三要件说、四要件说、五要件说,我国学说上占主导地位的是四要件说。合同民事欺诈四要件说之具体要件包括:一是欺诈人主观上存有欺诈故意,包括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的故意以及使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二是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即相对人的错误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三是欺诈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四是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文章结合司法实践,对前述各要件进行了分析,阐明了所持观点。最后, 文章还对欺诈认定规则进行介绍。第四部分:合同欺诈民事效力论。本部分重点对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民事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做出分析,并附带对合同履行阶段的欺诈行为进行定性。文章对新旧合同法关于欺诈引起的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比较,指出对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民事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效力作“无效”处理存在不足,从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国家介入当事人关系应适度等角度考虑,新合同法采取“可撤销”的态度是适宜的。基于合同民事欺诈区分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民事欺诈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民事欺诈的考虑,文章附带认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民事欺诈行为,应作为违约行为来看待,并需要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对此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作特殊考虑。第五部分:合同欺诈法律责任论。本部分重点对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欺诈导致的民事责任做出分析,并附带说明合同履行阶段欺诈行为导致的责 3 任负担。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民事欺诈,《民法通则》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民事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是故意的,追缴双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合同法》规定,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