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级分销协议分销商根据于[相关区域销售协议签署日期]由[Smith&NephewEntity](简称“S&N”)与[分销商名称]所签署的区域销售协议(简称“区域销售协议”),进行产品的分销。列名如下的各方同意以下内容:此二级分销协议(简称“协议”)包含附表及任何其他以援引方式明确含纳的文件。本协议应用下文及附表1(定义部分)中所列定义:生效日期: 指[_________________](使用的日期不早于下文第一个签署日期)失效日期: 指产品: 指附表2所列产品,可不时予以修订区域: 指[__________________]二级分销商(简称“贵方”)分销商(简称“我方”、“我们”)各方[二级分销商正式名称和地址][分销商正式名称和地址]签名正楷姓名:职衔:签署日期:正楷姓名:职衔:签署日期:供通知之用的地址:式进行:—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常规事务:亲自送达或邮寄[分销商实体地址]收件人:[插入姓名]传真[传真号]收件人:[插入姓名]电子邮件[插入电子邮件地址]—对于其他事务,方式同上,加抄送至: 本协议自其“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在“失效日期”或任何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协议日期之前的一段时期(“期限”)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可通过各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进行更新或延期,协议须采用我方提供的格式,依照各方共识确定新的失效日期并更新其他条款。在失效日期后,如果我方依然接受贵方的订单或以其他方式与贵方进行业务往来,本协议将继续适用,但我方可随时终止协议,除非各方按上述方式同意更新或延期。委任我方授权贵方,在协议期限内,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在区域范围内向客户销售、营销和促销产品。我方将按照本协议包含的条款和条件向贵方提供产品,并尽到合理的努力及时完成我方已接受的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的接受与否由我方决定。我方委任贵方为从我方购买产品并作转售的二级分销商(简称“二级分销商”)。根据本协议条款,贵方有权在区域内以我方的“授权二级分销商”身份运营。价格和补偿我方按照附表3所定价格向贵方销售产品。在所有情况下,所报价格均不含区域内依法应当缴纳的销售税、增值税或者任何其他相似税项。如果某项产品未规定价格,我方将不时向贵方通报实际的价格。我方可随时自行裁量对价格进行更改,并向贵方发出通知。作为我方的二级分销商,贵方应按照附表3所列条款和附表4所列条款和条件向我方支付依本协议出售给贵方的产品的货款。附表3未详细说明付款条件的,应在发票日或产品交付日起30(三十)天内(以先到时间为准)支付。专营权任何专营权均在附表2阐明。如果贵方承诺仅销售我方产品,在有效期内,贵方及贵方的关联人仅能从我方购买产品,不能直接或间接分销、销售或生产任何与我方产品相竞争的产品。有关本承诺的所有例外事项必须在附表2中说明。若附表2表明,我方承诺仅通过贵方销售产品,我方将:将我方从该区域内潜在客户收到的与某些产品之潜在销售相关的订单和询价转介给贵方,以便向该区域发货; 不再委任其他分销商或销售代表在该区域内进行此类销售;但是,我方可以在该区域内销售或允许他方销售此类产品,只要我方向贵方支付合理的佣金(不超过净销售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对此类销售的全部补偿,且在计算贵方是否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最低采购目标时,将此类销售的净支票额计入贵方总额内。我方对专营权的承诺仅适用于附表2所列产品,若S&N或其某个关联人获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类似产品的新业务,我方可予以终止专营权。贵方代表本协议反映了协议各方相互信任,相信各方将履行其协议项下的义务。应我方要求,贵方应向我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代表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和地址。个人的“代表”,是指该人的董事、员工、副代表、经销商或代理商。如有任何代表是我方反对任用的,则贵方不得任用其履行本协议。如果贵方任用任何代表履行本协议,贵方应对其行为负全责,并确保其按照贵方在此协议下应遵守的行为方式全面遵守本协议,出于此目的,本协议中所指“贵方”包含贵方代表。应贵方要求或经贵方同意,若该区域内进口法和其他法规允许,我方可选择直接从贵方代表或客户处接受订单,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可直接将产品运送给贵方代表或客户,且他们可直接向我方支付货款;以及贵方应继续对他们能及时付款负责。(为最大程度降低此类支付风险,贵方可要求代表或客户提供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或类似保证。)产品贵方应维持充足和适当的产品库存,以便为相关市场提供服务,满足区域内客户的需求。贵方将通过合理努力来确保新库存形成之前原有库存已经售出。我方保留随时增加新产品、更改或停止任何产品销售的权利,恕不提前通知。如果我方停止销售某种产品,贵方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来销售贵方该产品剩余的库存。销售努力和目标贵方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来销售、营销和推广产品,以便充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