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站建设协议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邮编:电话:乙方:四川人文在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贵仁文地址:贸中心B幢25楼联系人:王碧辉邮编:610061电话:8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帐号:2801开户名:四川人文在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上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域名注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所有权2、甲方保证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在甲方所知的范围之内,没有侵犯第三者的利益。3、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注册国内域名,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凭证材料等。4、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NIC有权取消该域名的注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甲方办妥注册所需域名的全部手续。2、为甲方提供注册后服务,包括,NIC所需的有关费用及代付今后的年费;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3、为甲方提供域名解析服务虚拟主机租用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利用虚拟主机进行以: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为甲方开辟的服务器空间,而因此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按时缴纳虚拟主机租用费用。3、因甲方密码泄露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机的正常运行。2、乙方服务器所在的机房在进行网络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租用的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3、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虚拟主机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费损失。如果乙方及其服务器连续三天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本合同注明的该型号虚拟主机年租金基本费用总额为上限。第四条网站建设一、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网站建设的要求及规定网站的风格和色调。详见附件方案内容。二、甲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将网站建设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交予乙方。文字及图片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格式:文字须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格式;图片须为jpg格式。三、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根据建设项目的附件内容,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五、乙方在完成网站建设,并将网站所有内容上传至测试服务器后,应通知甲方上网验收。甲方可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上网验收网站内容,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工作(若验收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六、甲方验收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