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省黔西南州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填制部门(公章):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签字):填制人:李应平联系电话:填制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报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工业)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事项编码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事项类型行政服务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部门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办理对象法人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许可数量无办理窗口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时间网上申请能否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能设定依据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依据描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2法定依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依据描述第十九条建设征用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可以委托办理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法律依据及描述申请材料1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简化和改进我省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05号)一、简化手续,压缩审批时限(二)简化用地报批材料。1、批次用地报批材料。………,村集体和农户对地类的确认资料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存档,………是否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压占测量标志在审查意见中说明,简化和减少的内容纳入批准建设用地后的监管范畴。2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原件各1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3拟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原件1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征地前预公告、土地现状确认、补偿安置听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十四)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