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远市凯景中央首座一期工程
项目施工策划书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UREAU
项目施工策划书审批表
工程名称
凯景中央首座一期
工程地点
清远市东城凤城广场东南角J-25#地
施工单位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编制人
赵晓伟
项目经理
林章
时间
2010年5月25日
工程施工策划目标:双优文明工地
目标
未达目标处罚措施
1、质量目标
清远市质量优良工程,争取广东省质量优良工程
未取得市、省样板工程,则项目部为获取样板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承担2元/m2罚款,未实现科技示范工程,罚款10万元。
2、工期目标
668日历天
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项目部承担甲方1万元/天(总额为合同价款的1%)
3、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以下,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8‰
发生事故,扣减安全生产抵押金,相关费用及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4、文明施工目标
清远市安全文明双优工程,争取广东省安全文明双优工程
未取得“双优”证书,则项目部为获取“双优”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罚项目部10万元。
5、CI目标
总公司CI创优
未实现创优罚项目部3万元。
6、成本目标
成本降低率控制在%
未实现,扣减风险低押金,不足部分由项目部承担。
各相关方签字(盖章)
公司工程部
分公司
项目经理
分包人(手印)
目录
1、工程概况
2、工程目标
3、项目组织策划
4、项目进度计划控制
5、项目技术、质量策划
6、项目安全策划
7、项目文明施工及CI策划
8、工程竣工管理
附图一: 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图
附图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附图三: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
清远市凯景中央首座一期项目施工策划
本策划书作为清远市凯景中央首座一期《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附件,项目部应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凯景中央首座一期1#楼、2#楼、5#楼、地下室工程
工程地址
清远市东城凤城广场东南角J-25#地
建设单位
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炎黄联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清远中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高度
1#、2#、5#
建筑面积
本工程地上由3栋建筑物组成
建筑占地面积
9420M2
地上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层数
1#、2#、5#
本工程地下室部分为:地下室为2层
主体地下室
层高:
建筑面积: m2
用途: 车库
二、工程目标
1、质量目标:按照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达到清远市优、争取广东省优(市级、省级、鲁班奖标准)
2、工期目标: 668日历天( 2009年12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
3、安全目标:无亡人事故,重伤频率 ‰以下,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8‰以下。
4、文明施工目标:创清远市双优、争取广东省优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5、CI目标:中建总公司创优(达标、创优)
6、成本目标:按同业主签订合同中约定的税前总造价为基数,降低成本率 %,作为目标成本。
7、奖罚:
未达到质量目标:未取得市、省样板工程,则项目部为获取样板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承担2元/m2罚款,未实现科技示范工程,罚款10万元。
未达到工期目标: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项目部承担甲方1万元/天(总额为合同价款的1%)。
未达到安全目标:发生事故,扣减安全生产抵押金,相关费用及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未达到文明施工目标:未取得“双优”证书,则项目部为获取“双优”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罚项目部10万元。
未达到CI目标:未实现创优罚项目部3万元。
未达到成本目标:未实现,扣减风险低押金,不足部分由项目部承担。
三、项目组织策划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林章项目执行经理: 刘忠顶
技术副经理: 李文兴生产副经理: 李仕海
商务副经理: 陈亮安全总监: 湛友华
专职安全员: 邓拉太联营分包队伍:
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管理团队负责全面工作。
联营分包队伍主要负责材料采购、班组单价确定及后勤服务工作。
具体见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二)施工组织管理
1、开工准备:
工程开工时必须有《成立项目经理部审批表》、《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