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一)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局令第17号)、《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二)审批(许可)申请受理、决定机关: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审批(许可)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4、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操作流程等文件;5、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7、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材料;(五)审批(许可)程序:1、受理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或各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所***窗口时限:5个工作日2、审核(现场踏勘)承办:各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所、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流通股时限:10个工作日3、审定时限:2个工作日4、制证及文书时限:3个工作日(六)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年审、年检:无。(九)咨询电话:6234228投诉电话:8594997二、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一)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局令第17号)、《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实施办法》。(二)审批(许可)申请受理、决定机关: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审批(许可)条件:1、持有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四)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3、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变更事项相关材料: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5、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材料;(五)审批(许可)程序:1、受理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或各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所***窗口时限:5个工作日2、审核(现场踏勘)承办:各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所、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流通股时限:10个工作日3、审定时限:2个工作日4、制证及文书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年审、年检:无。(九)咨询电话:6234228投诉电话:8594997三、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延续;(一)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局令第17号)、《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实施办法》。(二)审批(许可)申请受理、决定机关: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审批(许可)条件:持有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3、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5、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材料;(五)审批(许可)程序:1、受理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或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