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融资协议审查意见新版.doc

格式:doc   大小:17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融资协议审查意见新版.doc

上传人:8459889 2020/5/14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融资协议审查意见新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融资回购合作协议》审查意见xx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根据本律师前期参与的几次会议了解到相关事实及贵司本次提供的《融资回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再结合本项目固有的特点,现本律师就协议中贵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问题,特出具以下审查意见,仅供贵司参考。(一)该《协议》,虽然借款人实际是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但形式上是贵司与金融机构直接发生金融借贷关系,贵司是借贷的还款义务人,贵司应按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时还本付息,否则贵司可能会因此对金融机构承担违约责任,该责任的承担直接主体为贵司,而不是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贵司不能以此协议抗辩第三人金融机构。(二)该《协议》虽然约定了贵司对鑫红光的有监管的权利,但毕竟我方人员不是鑫红光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在实际监管中,不能及时、有效的反映鑫红光房屋销售的具体情况,不能及时反映,贵司就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导致房屋销售款项流失,故建议贵司在实际监管中加强监管力度。(三)该《协议》,虽然形式上是贵司与鑫红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不排除鑫红光有可能在后期将该买卖合同关系主张为实际上的担保关系,也即该次买卖的真实目的是为担保融资贷款,如此,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及判例,该担保关系是无效的,当然根据商事合同重“外观主义”的原则,这种主张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排除有这种法律风险。(四)该项目本身存在固有风险,鉴于目前鑫红光资产负债情况及商事活动的复杂性,很多因素均可能会影响到鑫红光偿付能力,不能排除出现资不抵债、法人失联等情况。(五)本《协议》虽然约定的较为完善,但实际履行中鑫红光是否一定就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目前不确定。鉴于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贷款下来后,最好先把买卖合同签了、备案登记完成了,才将该笔钱用于该项目。(六)虽然《协议》约定贷款下来前三日,鑫红光就要与贵司签买卖合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