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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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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docx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5/15 文件大小: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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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权属处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1998]57号令); 3、《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市房登记办发(1988)第3号市房办字(1988)111号)。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京政办发(1988)6号文件。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审批步骤: 一、受理条件: 申办人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初始登记 1、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出让宗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商品房需提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5、房屋竣工证明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立项批复(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转移变更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购买的房屋,提交购房合同、买卖契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交换的房屋,提交产权交换协议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4、受赠的房屋,提交赠与公证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继承的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6、析产的房屋,提交析产证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7、调拨的房屋,提交批准调拨的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8、作价入股、合并、兼并、转移的房屋,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9、房屋面积变化的,提交测量面积成果报告(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0、改建、翻建、扩建的房屋,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1、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初审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复审标准:同初审标准。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核准标准:同初审标准。时限:六个工作日内完成。五、告知工作标准: 1、制发的证件完整、正确、有效; 2、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书;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性告知单: 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准类)一次性告知单申办需提交材料: (一)初始登记 1、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出让宗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商品房需提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5、房屋竣工证明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立项批复(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转移变更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购买的房屋,提交购房合同、买卖契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交换的房屋,提交产权交换协议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4、受赠的房屋,提交赠与公证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继承的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6、析产的房屋,提交析产证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7、调拨的房屋,提交批准调拨的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