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汽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LDD2010011
一、说明部份
经政府采购办同意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汽车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1、汽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将以网上公告及传真的形式送达各供应商。
2、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文件后,先检查汽车标准配置说明是否清楚和完整,若发现有描述不清或有误的,在2010年8月29日17:00前联系区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胡进震联系电话及传真:0578-2278218
3、采购评定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考虑供货远近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填写好报价单后,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加盖公章。在指定时间内送达莲都区招投标中心。送达时间:2010年8月30日10:00--11:00(北京时间)。(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拒绝接受在规定时间以外送达的报价单)。报价为最后结算价。
5、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向招投标中心提出,区招投标中心核实后,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供货,出具本公司一张合格的汽车完税发票。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7、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交货,代理上牌手续,由采购人自行到销售单位提货。
8、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提供3C认证。
9、付款条件:采购人到销售单位先验车,后付款,再提车。
10、违约责任: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规